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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00MB2964698R/2024-000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来源:榆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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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编制。本年报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在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秘科联系,联系电话:0912-3456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扣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保障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51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5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714条,关注人数35700人;官方抖音号发布内容37条,关注人数7647人。二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23679件,挽回经济损失408.76万元;接收并转办督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1164件,舆情信息30件,牵头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均及时进行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更新发布《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通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接待社会公众档案查询712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未被申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或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发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的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将我局的工作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行政处罚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开。二是着力优化专栏建设。门户网站新设置“三个年活动”“清廉榆林”等专栏,微信公众号设置“创文进行时”“消费维权”等专栏,围绕重点领域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市局及下属单位新开设或关停新媒体账号均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报备,并配备专门运维人员负责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秘科牵头,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印发了《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督促考核。细化公开内容,将信息公开纳入工作考核,坚决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网上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2024年,我局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助力政府信息的精准传达,做好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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