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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00MB2964698R/2025-000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4-29
来源: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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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 以“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五个提升”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法治建设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现将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举措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述法。坚持每周集体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先后组织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做到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统筹安排年度法治工作任务。研究制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包含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16项、年度普法计划19项,实行台账管理。明确了全市系统法治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每周举办业务培训会,积极发挥“科长讲堂”助推能力提升作用。以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主要师资力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通过视频会议各县市区局工作人员同步学习,讲堂已开展27期。市本级全员完成年度普法提职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组织开展执法证件换发培训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二是统筹安排全市系统年度普法工作。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从普法内容、措施、对象等方面予以细化,明确了年度普法目标,落实了普法责任,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利用网络平台普法。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推出边执法边普法相结合宣传模式,全年围绕重点工作及“执法+普法”进行抖音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开办了【创文进行时】【聚焦“三个年”】【制止餐饮浪费】【安全生产月】【安全用药月】【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栏,在工作日发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新闻稿件。四是举办全系统行政执法示范观摩活动。通过演讲+PPT展示的方式,从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及处罚、案件焦点、案件评析等方面,展示了各地执法办案的成果,提供了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执法经验平台。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任务为重点,印发《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指导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免费公共代办服务窗口、企业开办综合窗口、自助服务机,为企业提供指导帮办服务。精准梳理全市涉企收费情况。组织召开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建立“小个专”党组织及“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核”流程等工作机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涉企政策开展联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办理了全省第一例商业贿赂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典型案例。持续推动强化明码标价工作三年行动,对居民水电气等领域价格开展专项检查。约谈全市外卖餐饮平台运营企业负责人,开展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监督检查。在装修建材等重点行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约谈三大通信运营商。

4.加强“三品一特”监管。一是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开展四级包保干部培训。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执法“百日攻坚”。印发《榆林市突发事件处置挂牌督办和约谈办法》,召开陕北片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统筹开展常规抽检、专项抽检以及“你点我检”,首次开展鉴定抽检。打造一批食品集中园区建设标杆。二是压实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麻精药品等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假劣药品认定专家委员会作用。构建行稽衔接行刑衔接共享机制,联合医保部门开展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检查,联合卫健、公安部门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三是压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2024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开展2024年度市级产品质量安全、消防产品及农资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开展问题“灶管阀”清零、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联合市生态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开展2024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四是压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排查,发现各类问题,检查完成率整改完成率均为100%。扎实开展电气焊大核查,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燃气压力管道隐患,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锅炉、厂车、检验检测机构等专项整治。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年培训工作。

5.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一是提升信用监管能力。联合市营商办印发《关于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专项考核的通知》,落实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监管。二是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居民水电气价格监督检查、强化明码标价三年行动、“转供电”专项行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三是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完成全市网络交易数据台账建设,厘清相关经营者数据,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开展网络直播营销领域整治工作,联合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约谈全市快手主播及自媒体账号运营者。牵头开展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四是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制定了《榆林市2024年广告工作重点》,开展了户外广告整治、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金融领域广告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五是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活动。对央视“315”晚会曝光事件开展了专项整治,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实体店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充分发挥“12315”效能。六是计量支撑能力不断显现。举办全省“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和全省计量技能比武竞赛两项活动。研究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加油机计量作弊专项行动,与市发改委联合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七是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开展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的征集、立项、审查、批准和发布及自查评估专项工作,印发《榆林市市级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八是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度统计直报工作及专项治理,制定了《榆林市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6.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健全完善质量奖励激励制度,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榆林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启动榆林市质量奖认定工作。开展质量强链强企强市工作,推动榆林高新区、神木高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工作,指导“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神木柠条塔矿业荣获第10届陕西质量奖提名奖。进一步推进首席质量官工作,对企业首席质量官开展2024年度任职培训。开展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征集、立项和自查评估工作。推荐民营企业参加“标准体检”活动。圆满完成陕西省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和全省计量技能比武竞赛组织承办工作。强化计量服务“双碳”支撑功能,研究新建能源、双碳领域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全面开展民用三表摸底统计和抽检工作,持续深化加油机计量作弊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检查认证证书,子洲、米脂被授予“陕西省有机认证先行区”称号。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对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加强法治监管,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教育、引导功能,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提升能力水平的通知》,制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包含12大类64项行政合规事项。完善“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等清单”,立足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违什么法、如何不违法”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2024年全市系统累计办理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77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320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31.86%,为市场主体减免罚款482.74万元。不予处罚案件同比增长57.14%、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同比增长71.12%。

(四)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市局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检、培训、物业等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合法审查,并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完善审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审机制的通知》,建立起草机构初审、内审机构复核的“双审核”流程和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审查、多部门会同审查等工作机制,实现审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市场监管局与市发改委对全市涉企政策开展联动审查,梳理出全市涉企政策文件,对存在涉嫌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开展榆林市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结合开展的行风问题排查整治、食品专项执法监督,通过专项排查治理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市系统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长期坚持。

10.规范和完善执法程序,案件办理实施全程监督。一是市本级全面运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案件书面移送、立案案件登记、“查、审、决”三分离、处罚案件从受理处置到结案归档闭环管理。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处罚信息公示率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案件同步录入“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00%。三是案件查办纳入考核体系,实行量化管理,月统计、季通报,提升全局案件办理效能。

11.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执法裁量基准进案卷、进决定要求,强化办案文书的应用,案件办理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减轻、从轻、从重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理由予以专项说明,并收集证据予以证明,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罚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管理,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复议4件,均已按时答复,行政诉讼案件4件,胜诉4件。

13.加强投诉举报线索处理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机制。一是设立专人全年每天24小时受理12315、12345投诉电话;开通12315全国互联网、市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投诉平台;商场超市均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现场投诉,可直接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投诉,也可以通过来电来函来访多种形式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各种投诉渠道便于解决了消费者的投诉。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局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二是信息共享机制。消费者投诉信息全部通过12315系统集中受理,办理、回复通过系统完成,消费投诉信息总局、省、市、县共享。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048件,已办结215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76万元。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4.编制清单,明晰执法监督重点。一是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实现监督事项全覆盖,依法编制梳理部门权责清单,并及时更新调整,2024年调整后共有行政事权882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744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检查6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类28项。调整事项已通过市委编办审核,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二是编制法制审核要点清单,实现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实行照单逐项审核,确保全面审核不漏项。三是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执法人员监督全覆盖,定期开展执法证换证清理,各执法岗位人员均取得了执法证件,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无合同工、临时工持有执法证件。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2024年在证件年审中,对退休、离岗、转调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不予通过,转为红牌标识,通过年审绿牌人员均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15.狠抓执法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加强执法层级监督。组织开展“执法监督下基层”,对全市系统15个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主要从食品安全执法、案件线索转办交办、柔性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做到监督全覆盖。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发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监督作用,登记备案移送案件线索,接收单位在办结后均及时反馈。市局机关普通程序案件100%审核,保证办案质量。三是加强外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决定书印制监督电话要求,在处罚决定书中将法规科办公电话公布为监督电话,利用好社会监督。四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在各执法单位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抽调单位法规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利用5周的时间,分期分批实地交叉互查,对各市县区及市本级15个执法单位报送的案卷进行抽查,以“四大安全”类案件为重点,随机抽取案卷逐项打分。评查结果在全市系统内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组织整改规范,以评促改、以改促建,预防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

16.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对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各类行政事权、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等执法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完成公示。全部处罚案件按时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陕西(榆林)网上公示。

二、亮点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智慧监管迈上新台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的通知》,率先开展“智慧电梯监管平台”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特种设备智慧电梯监管平台逐步投入使用。目前已有榆阳区、高新区和横山区三个区的1000余台电梯接入智慧监管平台。根据市政府对全市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大力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平台的接入使用,力争做到全市电梯的全覆盖。目前平台已经在电梯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也在持续推进平台的完善。聚焦气瓶追溯管理,推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建档赋码、信息上传,实现气瓶登记、检验、充装、使用、报废、监管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和实时动态监管。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重塑。首先主动告知,引导经营主体及时重塑信用。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全省率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加信用修复告知内容,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方法、期限,以及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最短公示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途径等,一次性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其次规范公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机制。将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量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要求所有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全省率先进行了统一;最后靠前服务,持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效能。提升信用修复办理的便捷性,引导失信企业自我纠错、主动自新、重塑良好信用,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建立完善了线上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安排专人每日及时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切实解决了经营主体失信信息“修复难”问题,让整个信用修复工作在线上进行。做到了“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修复不见面”,积极引导失信主体修复信用,推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经营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是创新执法监督提升能力素质。举办全系统行政执法示范观摩讲演和执法案卷交叉互评等活动。单位成立以来首次以案例讲解、平台观摩、实地交叉互评的形式,组织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更直观、更有成效。通过演讲+PPT展示的方式,从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及处罚、案件焦点、案件评析等方面,对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分享了执法办案中调查过程及案件疑难点,展示了各地执法办案的成果,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执法经验,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通过实地交叉互评活动,现场发现的问题,向执法人员当面指出,要求逐条整改规范。同时执法人员针对执法过程中的疑难与困惑相互探讨,以评促改、以改促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规范提升执法文书质量为切入点,收集整理制作各类别执法文书的制作模版,指导执法人员规范使用,严格执法文书审核,通过执法文书质量的提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在每个执法行为中必须对裁量权专门进行论述,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执法专项监督,深化案卷评查。邀请办案能手和专业律师,采取交叉互评、第三方评价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综合运用案件评查结果,评选优秀案件、正向引领激励,深刻剖析成因,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整体提升案件查办水平。

四是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将更新的法律法规内容作为考试重点,以考促学;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讨论的形式,以案说法,提升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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