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64698R/2022-0047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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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3-1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督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
为切实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3月7日至9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深入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对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及用药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查看了药店在售卖“四类”药品时是否严格查验用药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将购药信息如实上传“陕药通”系统;从业人员是否定期一周一次核酸检测;对进店购药人员,是否严格履行两码查验、测体温、登记购药信息等程序。本次共检查零售药店21家,其中责令整改12家、停业整顿1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县区局尽快对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核酸查验及登记制度,做到应登尽登、不漏一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前哨”作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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