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0MB2964698R/2026-0003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
榆市监罚告〔2026〕16号
榆林诚锋时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147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公司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执法人员实地核查,无法取得联系,且未办理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吊销榆林诚锋时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147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管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期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147户)
联系人:宋小凯 联系电话:0912-3609713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北星路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168号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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