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精准防控的监管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近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指导意见》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结合产业特点和监管重点,制定了涵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23类市场主体的《市场主体安全自查(检查)清单》23份,重点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设施设备运行、操作规范落实、风险隐患识别等方面开展自查检查。各类学校、幼托机构和养老机构食堂,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大型游乐场所、充装单位等风险较高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连锁经营部等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范围,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自查(检查)清单机制,形成“检查-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全面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以及新业态、薄弱环节安全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使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