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横山区洋川酿酒坊2021年9月9日生产的陕北窑洞酒(规格型号500mL/瓶)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酒精度不符合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横山区洋川酿酒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九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并处罚款。
三、整改措施
当事人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7月26日启动召回,由于产品已出售给消费者,故无法召回。当事人收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停止了该违法行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于2024年7月27日通过了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岔市场监管所的验收,并向本局提交了整改验收表和整改报告。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