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神木市神沐源饮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规格:17L/桶、生产日期:2024年7月30日),经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神木市神沐源饮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并处罚款。
三、整改措施
神木市神沐源饮品生产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按时对生产设备消毒、定期更换主要部件,从严执行管理制度等整改措施。2024年9月3日神木市西沙市场监管所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