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陕西奥陶纪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海包装饮用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24-07-27)在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中,经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陕西奥陶纪饮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并处罚款。
三、整改措施
陕西奥陶纪饮业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按时对生产设备消毒、加强员工个人卫生、增加循环桶的清洗次数、从严执行管理制度等整改措施,并于2024年8月26日整改到位,府谷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