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邦邦空间文化有限公司等116户企业(名单附后)涉嫌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榆林邦邦空间文化有限公司等116户企业,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联系核实,以及向该批企业登记的税务机关调取纳税状况的方式,证实上述116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对上述116户企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116户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因受送达人无法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我局发布《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要求听证的,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0912-3456593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