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组建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志愿者团,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消费维权知识;
(二)为人公道正派,能够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不良社会记录;
(三)热爱消费维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自愿、无偿地参加市消保委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活动;
(四)具有较强的调查体验、宣讲调解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保委组织管理;
(五)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专业特长者,优先考虑),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消费维权志愿者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社会消费维权监督工作,遵循奉献、互助、公益、进步的原则。消费维权志愿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与市消保委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一)积极参与市消保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主动与市消保委沟通联系,积极向市消保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市消保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三)根据市消保委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市消保委反馈。
(四)应邀参与市消保委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一)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活动应在市消保委的委托或指导下进行,市消保委定期组织对消费维权志愿者的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二)消费维权志愿者实行注册登记制,并由市消保委统一发放消费维权志愿者聘书,并按规定在市消保委备案;
(三)市消保委将对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消费维权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关注“榆林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志愿者团志愿者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中的内容,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榆林市消保委邮箱ylxbw315@163.com。
(三)考察聘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市消保委审核,聘用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全社会公示。
(四)聘用期限。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志愿者团志愿者聘任期限每届为三年,期满后,对维权工作成绩突出、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继续聘任。
联系人:殷勤
电话:0912-3850315
15591226556
邮箱:ylxbw315@163.com
附件: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志愿者团志愿者登记表
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