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榆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不断推进服务与监管方式创新,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现将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服务促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开通“远程办”服务,启用“最多跑一次”企业登记自助服务终端,助推企业注册登记再提速。推深做实“小个专”党建工作,打造省级“五星小个专党组织”14户。印发《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开展针对“鄂尔多斯”“陕北横山羊肉”“汾酒”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贯标、质押融资工作。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3项专利荣获陕西省首届“秦创源”高价值专利奖。2022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84万户,市场主体保有量为34.85万户,同比增长8.17%,市场主体总量全省地市排名位居第一方阵,我市壮大市场主体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
2.强监管守底线,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隔离酒店督导,开展集中隔离点食品药品检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疫情防控“五类药品”售买监管;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发布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全年“陕药通”登记购药人员187万人次、录入购药信息391万条;检查隔离点325家次、供餐单位246家次,药械生产、经营企业768家次,疫情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188家次,抽检防疫相关产品样品154批次。二是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食品经营主体5万户,检查发现问题户数为5013户。加强春节、元宵、端午等节日和高考中考等重要节点食品安全检查,开展酒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功能保健品等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工作,排查检查对象8753家,发现问题隐患1699个。印发《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0874批次。持续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筹建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实训基地,持续推广自动售药机覆盖范围。印发《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版)》,开展2022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危险学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开展电梯维保单位、危化领域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督查检查。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城市燃气压力管道泄漏市级应急救援演练。在全省率先推出车用气瓶安全综合治理监管新方式。全年检验特种设备25441台件、压力管道127.3万米。三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两会”、党代会等会议期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省十七运会服务保障工作,举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智慧实战演练,累计抽样检测果蔬食材1500余批次、餐具快检700余次,完成217台电梯保障性检验工作,得到了省十七运组委会的肯定和表扬。
3.强震慑严执法,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向好。一是强化信用监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联合抽查计划45个。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工作,2021年度年报率93.06%。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机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2条、行政处罚信息61条,公示率100%。二是加强专项整治。开展涉企“四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评奖乱象专项整治以及成品油、住房、停车、教育等领域价格、转供电价监管工作,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协作机制。牵头成立榆林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开展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开展“2022电商点亮”和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重点对教育、医疗卫生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全系统开展日常检查3万次,专项检查4000次,双随机检查1600次;立案611件,结案599件,罚没款1116.93万元。
4.强创新提质效,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夯实质量基础。印发《榆林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县市区级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落实好首席质量官制度,完成9家规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试点工作。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以纤维制品行业为依托,切实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省级试点工作。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下达2022年榆林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23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12项,申报省级地方标准17项。推进“百千万”对标达标专项行动,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立项2022年度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项。三是强化计量服务。深入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新增民生计量诚信示范主体38家。开展“计量服务进乡镇、进市场、进企业”系列活动。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项,发布省级计量技术规范2项。确定10家重点用能企业为能源计量“双碳”目标服务试点。全年检定、校准各类计量器具94869台件。四是加强认证监管。开展3.15期间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认证宣传及便民服务检测活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涉及认证证书841张。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获证组织较上年增长了6.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较上年增长了5.7%。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2022版)》两个清单,清单包含不予处罚事项35项、减轻处罚事项16项。我市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包含9类29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价格、网络交易、计量、广告、知识产权、认证、工业产品、促销等大类。对于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主要通过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柔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上“清单”的出台,为一线执法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提供明确参考,解决长期“不敢减免、不会减免”的问题,缓解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难以兼顾的冲突。2022年,全市系统累计办理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52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301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59%,为市场主体减免罚款831.9万元。
6.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研究推行行政执法告知承诺制,出台了《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于被认定属于不予处罚清单内的违法行为,在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后,及时下达责令改正书,当事人签署承诺书,依承诺及时完成整改;对于在承诺期限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4名持证律师团担任法律顾问。对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检等合同进行合法审查,并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以榆林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从建立目的意义、流程、职责分工、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三是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公布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开展我局制定的有关市场主体活动政策措施自查工作。对我局自成立以来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有关文件进行梳理,其中以市级名义印发文件9个、局机关文件80个,通过逐一审查,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内容,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提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研督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央视报道案件后,多次召开分析会、推进会,全面分析研究案情,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先后印发《榆林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落实整改工作文件,制定14项具体整改措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按照省、市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各自整改方案。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按照方案进度安排,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排查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通过自查自纠,累计梳理问题71条,均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9.注重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执法程序。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办案闭环管理。修订完善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办理实行“查、审、决”三分离,即案件由专门执法机构进行检查、调查,调查终结后法规等机构进行审核,处理决定由集体讨论作出。三个环节相对独立、相互配合,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办理。同时,对案件线索、立案案件、执法文书、结案案卷统一登记,定期内部督查,形成案件从受理处置到结案归档的闭环,实现每一起案件都有来源、有核查、有结果、有去向。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处罚信息公示率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案件同步录入“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00%,市司法局9月份通报中,我局录入数据的数量、质量均较好。三是完成市直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新取和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共9个单位350人取得了证件,其中新取证25人 ,换发325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0.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共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3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件,胜诉2件,当事人撤诉2件。做到复议案件无撤销,诉讼案件无败诉。
11.加强投诉举报线索处理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大3.15宣传力度和诉转案件查办力度,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公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4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92家,34家实体店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17个。受理分流转办消费投诉举报15885起,已结案1514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9万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2.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层级监督。在各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6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检查。主要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案件办理情况等监督检查,提出执法监督意见建议17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发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监督作用,登记备案移送案件线索55件,接收单位在办结后均及时反馈。市局机关普通程序案件100%审核,保证办案质量。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8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00余条,组织召开听证会1次。三是常态化推进案卷评查。我局自成立以来,每年度均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今年案卷评查采取随机抽取案卷的方式,根据食品类案件案值小、处罚额度起点高的特点,重点对食品类案件开展评查,共抽取案卷75份,集中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13.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对单位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各类行政事权、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等执法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完成公示。全部处罚案件按时限在信用陕西(榆林)网上公示。
(七)完善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4.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述法。坚持每周集体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先后组织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33次全员集体学习。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做到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研究制定《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对每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夯实责任基础。
1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为“八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是统筹安排全市系统年度普法工作。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从普法内容、措施、对象等方面予以细化,明确了年度普法目标,落实了普法责任,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14次。三是利用网络平台普法。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市场监管知识“每日三问”专栏,向大众推送法治信息,目前已制作发布578期。
二、取得的成效
(一)执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一是由内部运行向公开运行转变。将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集中上网公开,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二是处罚案件同步录入“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
(二)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一是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市本级执法统一由专业执法机构执法,形成 “一个窗口”对外的综合执法模式。二是实行立案案件备案登记,明确了案件办理各环节职责。三是严格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通过对执法文书法制审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更加清晰完整的记载立案、调查、听证、法制审核、决定等程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合法行政意识更加牢固树立。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使执法人员合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促进市场监管队伍化学融合,巩固提升基层业务能力水平。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专业型人才特别是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无法满足新时代执法要求。人员老龄化严重,且由于超编原因无法为队伍充实年轻血液,将会导致人才出现断层现象。
二是面对庞大数量的市场主体,传统的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监管需求,信息化水平不高,智慧监管还比较滞后,急需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
三是部分县区局办公设施及执法装备配备不足,存在经费短缺问题,影响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特别是基层监管所办公场所与总局出台的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要求差距较大,执法记录仪、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配置不足,执法记录电子证据的获取、保存、管理缺少统一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在2021年权责清单基础上,根据总局《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省级清单重新梳理调整清单,形成新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职责边界。
二是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提高执法效能,促进执法环境改善。
三是加强执法案件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案件流转,实现“查”“审”“决”三分离,形成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行政管理与综合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优化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增加报送内容,案件信息统计精准到每一类案件。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电子影音记录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将更新的法律法规内容作为考试重点,以考促学;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讨论的形式,以案说法,提升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